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评审使用标准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8〕19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8〕8号)精神和我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经商省财政厅,现将四川省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评审的使用标准通知如下:
一、 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评审使用标准为55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 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发放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