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8〕8号)规定,全国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 请通过国家线的考生自行前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成绩合格单。2018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省级合格线55分,请通过省级合格线的考生于2019年1月7日至11日前往当地市、州财政部门领取。
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