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为重点企业配备首席服务官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03-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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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的通知》,在全省税务系统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及时响应复工复产企业的涉税需求,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根据通知要求,河南省税务局将为生产、销售、运输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送服务等民生保障领域重点企业,外资外贸等涉外重点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配备首席税务服务官。首席税务服务官主要由党员和业务骨干担任,每名首席税务服务官服务的企业不超过3户。

首席税务服务官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税收服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向企业“点对点”宣传辅导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发票供应,确保企业“非接触式”办税顺畅,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复工复产情况,了解企业诉求,快速解决企业涉税问题。

通知中还明确要求,首席税务服务官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四少四多”,即尽量少要数字、多记困难问题,少送政策全文、多推有效条文,少讲专业术语、多言通俗解读,少用文字描述、多发图片截图,真正实现“有事您招呼、无事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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