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我局于2020年4月27日起,对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证书,请于2020年6月26日之前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局领取证书,如需代领,代领人须凭考生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办理地址:萍乡市财政局会计科408室(滨河东路398号)
联系电话:0799—6781027
萍乡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