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相关考生:
根据上级会考办要求,现将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根据自己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领取(2次报名的以后一次为准)
二、领取时间:5月13日开始,每周星期三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准确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且及时将此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此表每人一张,涂改无效)
2、考生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持有者身份证原件。
3、领取证书时,领取人必须佩戴口罩,要严格遵守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唐山市会考办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