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凡参加我省组织的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标准、依规可以取得证书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本人资格证书。
一、领证条件
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提供代领人、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领证地点
请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报考考区,按属地原则到相应省辖市统计局领取,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其它
1、请考生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遵守现场办公秩序,在领取时间段内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附件:2019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地址.doc
河南省统计局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