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成果显著
在2019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综合得分96.49分,位居全国1892个县(市)第4名、东部地区第1名。
一是科学规范预算。以预算收支平衡为重点,提高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编制水平,精细编制项(科)目支出,减少二次分配,为预算执行奠定基础。
二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坚持应支尽支,加快年度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收回超规定时限的资金,做好资金清理结转与下年预算编制的衔接,保障年终存量资金规模只减不增。
三是厉行节约保重点。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民生领域的投入,确保重点领域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大力清理消化财政挂账,严控财政对外借款,压缩财政暂付款项;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实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出台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
五是打造阳光财政。依法、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政府及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实现预决算公开时间、内容、格式、平台、范围“五统一”。六是强化绩效管理。出台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办法,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