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核对确认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的通知

来源:江苏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11-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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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会协〔2020〕99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会协〔2020〕57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组织力量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自行填报的2020年综合评价信息进行了审核,并对有误信息做了修正。为确保综合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公正,决定将省注协审核修正后的信息和计算的得分反馈给你们,请事务所进一步核对、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市注协应及时主动与事务所联系,并做好指导和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省直事务所由省注协直接联系。

  二、各事务所应于11月12日前,登录“综合评价信息系统”,逐条核对每个指标的信息和得分情况。如有信息或得分需要修改,请事务所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据,并于该日前与《江苏省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申请修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起报市注协,省直事务所直接报省注协。

  三、各市注协应于11月16日前,完成对事务所申请修改信息的审核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于该日前将本地区汇总的《江苏省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申请修改信息汇总表》,与相关说明、证据等资料一并上报省注协。

  四、事务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核对,市注协应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精神进行审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部分指标计算得分的参照值分别是:第1个指标“全省最高收入”为43239.99万;第2个指标“行业平均收入增长率”为13.49%、该指标计算得分的最高值的参照值为100%;第3个指标“注册会计师人均业务收入全省正常最高值”为321.38万;第4个指标“本所省外业务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的最高值为89%、“本所国际业务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的最高值为40%;第5个指标“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全省最高值”为269.5人;第11个指标“第一大股东持股或最大合伙人出资比例”的全省行业平均值为12.64分;第15个指标“党建现状”中(2)“合伙人(股东)中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党员和无党派人士情况”中全省行业的最高值为100%、(3)“除合伙人(股东)外的普通员工的党建及统战情况”中全省行业的最高值为100%。

  省注协联系人:张倩,电话:025-83306217,电子信箱:304610686@qq.com,单位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503室,邮编:210009。

  

    附件:江苏省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申请修改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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