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眼镜、鞋、西药的发票如何做账较好?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11-19 11:23

服装、眼镜、鞋、西药的发票如何做账较好?


  服装、眼镜、鞋、西药的发票如何做账较好?

服装、眼镜、鞋子还有其他日用品发票都属于个人消费用品,按说是不应该列入企业费用的,如果一定要入账的话,勉强可以列入"应付福利费"吧。不过这样会承担纳税风险,如果当地税务局不认可的话,会被调增的。

还有一点要注意,发票的抬头一定要填单位名称,如果填个人名的话,年终汇缴时同样会被纳税调增的。 西药是属于职工医疗范围,这些费用可以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做账 因为参考国家财务与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 1、职工困难补助费; 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 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 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一般有职工探亲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 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8、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9、结余的职工福利费还可用于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及文化娱乐设施的购置及维修。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不能再按照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福利费,改为据实列支。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所以你要注意14%这个限额的规定。 另外在账务处理方面,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发生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相关科目(如现金等) 到期末按发生数分摊计入 借:相关科目(按发生的收益部门结转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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