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泰州市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参考成绩合格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市(区)财政局指定地点(详见后附件)领取证书。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1.属中国大陆居民的领证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属现役军官的领证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属港澳台地区的领证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因事请人代领,除按上述规定提供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属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须提供本人学籍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领取中级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属中国大陆居民的领证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属现役军官的领证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属港澳台地区的领证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因事请人代领,除按上述规定提供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为严格落实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领证人员到达发证单位后,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按规定出示本人“苏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到自我健康防护。
泰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