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税[2020]18号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政策延期]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4-16 17:02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政策延期]

苏财税[2020]18号      2020-06-29

  税屋提示——依据苏财税[2021]6号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本法规中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为支持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6月29日

6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