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企业员工能以企业的名义代缴社保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5-14 12:04

非企业员工能以企业的名义代缴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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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险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对公司自身而言,亦存在巨大的行政和仲裁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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