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2021〕112号
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
为了规范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已经各协会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