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汕尾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和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和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7日(节假日除外)。
(三)复核方式和地点
复核点 | 现场复核地址 | 咨询电话 |
市直 | 汕尾市区澳门街华信大厦三楼会计科 | 0660-3324857 |
海丰 | 海丰县城海银路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 0660-6625935 |
陆丰 | 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北3号 财政局二楼205室农村财务会计管理股 | 0660-8838416 |
陆河 | 陆河县城朝阳路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 0660-5521897 |
(四)复核资料(以A4纸打印或复印)
1、《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进行补打)。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
(一)广东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汕尾考区的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义的,可于2021年7月16日前向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汕尾市区澳门街华信大厦三楼会计科,电话:0660-3324857)申请查询明细分值。
(二)成绩复查需准备的资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附件1:《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xls
汕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