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票交税当月不确认收入如何做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确认收入的时间)为: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开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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