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职工福利进项税额转出如何记账?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2-01-19 06:08

外购商品职工福利进项税额转出如何记账?
 

外购商品职工福利进项税额转出如何记账?

外购货物的进项税,哪些不得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购进货物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是下列项目就属于特殊情况,不得抵扣!

1. 购进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仅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可以抵扣.

这也就意味着上述项目是兼用的情况就可以抵扣.

注: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指的是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经营权,经销权,代理权,肖像权,转会费,会员权,席位权等.那么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上述项目,还是兼用于,均可以抵扣.

2. 购进的材料仅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

3. 购进的特定业务: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包括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4. 购进的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增值税项目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当期简易计税销项税额+当期免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期全部销项税额

因此,小伙伴们无论如何都要划分哦.

上述1-4项的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的进项税.

6.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不动产所耗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

上述5-6项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 失控发票或异常扣税凭证

购进的走逃失联企业的失控发票,一律暂不得抵扣进项税,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如果能证明自己是善意取得,那么是可以计入成本,并与其货物的成本一同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如果不能证明是善意取得,那么所有成本全部转出,企业所得税作纳税调增处理,该发票也不能作为取得货物的凭证.

因此企业在取得发票时要仔细辨别是否属于不可抵扣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外购商品职工福利进项税额转出如何记账】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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