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授权机构、各位学员:
为明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中级考试评价标准,特制定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中级考试大纲,现予印发。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属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附件: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中级考试大纲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PCMA)中级考试大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