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报名参加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
厦财会〔2022〕15号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提升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高层次财会人才的能力素质,根据《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财会〔2022〕3号)安排,现将我市参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包括国家和省市级机关、部属和省市属医院与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名额分配及培训安排
根据财政部核定的培训名额,经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如下:
我市参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人数为5人,由我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名,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第5期)”,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
报名人员需符合报名条件并经单位同意,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经市总会计师协会初审、市财政局审核后确定参训人员名单。近年内已参加过财政部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培训。厦门市会计咨询专家、高级会计人才信息库入库人员以及会计工作联系点单位中符合条件人员优先考虑。
三、培训内容
具体培训内容详见厦国会院培训通知。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12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白鹭洲路199号普利大厦16楼)
报名电话:2283923;2280793
协会邮箱:XACFO@vip.126.com。
报名提交材料:
经单位盖章的报名表一份(格式见附件1,电子稿发送总会计师协会邮箱:XACFO@vip.126.com)。
报名信息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市总会计师协会通知各学员,按时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学习。
五、考核及证书发放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财政部会计司、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核,岗位能力培训班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结业时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获得证书视同完成培训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市财政局登记其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六、培训费用
学员免交培训费,由国家财政补贴。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七、其他事项
(一)学员报到时间与地点:2022年10月20日9:00-21:00;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厦门环岛南路4001号)。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员参加培训应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学员须提供报到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报到前7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学员不得参加培训。学员培训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不扎堆聚集,并请自带水杯。
附件: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2022年度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班)
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