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的功能和时机:
一、功能;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二、时机;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案例分析
如我们在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1年内就要偿还的短期借款100万,年利率为6%.而银行一般是定期付息,到期还本.即每个季度末还利息 .试想,1月、2月的利息就要事先预提出来:
借:财务费用 5000(1000000*6%/12)
贷:应付利息5000(新准则已经取消预提费用科目,所以计入应付利息科目)
2月份也照此办理
到3月份支付第一季度利息的时候:
借:财务费用 5000(3月份的利息)
应付利息10000(2月和3月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15000
另外说一下计提:
也是遵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如应计入本期成本的工人工资50 000元,就要采取计提的方式: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0
到下月初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计提的功能和时机】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