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要什么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只有在符合其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如何操作?
答: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因此,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成本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1结转
公允价值模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方差额)
贷:固定资产 (原值)
其他综合收益 (贷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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