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地点。
全市成绩合格考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段内,到宏达路34号、经管局院内6栋5楼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领取方式。考生请按照属地会计管理机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选择适合的领证方式。
现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为了便于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二)领取2023年度中级资格证书无继续教育、信息采集等附加条件。
(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登记,由省会计考办通过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办理。
(四)证书发放是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领取证书的考生,延期错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