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链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会考办〔2024〕5号)要求,为做好厦门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试条件
符合会考〔2023〕2号文件中所规定的中级资格报考条件,且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不包括学术学位),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方式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且考区选择厦门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19日、6月26日、7月1日和7月2日(8:,15:)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现场提交申请:
1.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及外籍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3.《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2)
三、厦门考区咨询电话:0592-5156229
附件1.《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会考办〔2024〕5号)
厦门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