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平顶山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2023〕2号)精神,202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平顶山考区)将于2024年9月7—9日采用无纸化方式举行。现就考试报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对于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并通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不得领取中级资格证书,不能报名参加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
(三)会计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四)信息采集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要在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czt.henan.gov.cn/ztzl/kj/)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已经采集的考生如信息有变化需要信息变更,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报名截止时间1日前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而导致不能报名缴费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地选择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报名快捷入口,进入登录页面,根据提示输入用户名(手机号或者证件号码)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完成报名。
若你尚未注册,需在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系统完成报名。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00:00至7月1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6月18日8:00至7月2日12: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8日8:00至7月2日18: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1日00:00至9月6日 23:59。
四、报考费用
河南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40元,通过考试报名系统在线支付。交费成功后,电子发票会发送到本人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
五、考试科目
级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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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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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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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为三个科目三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六、免试申请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1.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4)《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2.申请科目免试的时间和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18日至7月1日期间(工作日),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202室完成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经查实后,取消免试科目申请,撤销已取得的资格证书。
申请免试科目审核成功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科目时,请勿勾选《财务管理》科目,若勾选并已缴费,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外籍人员报名
符合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1. 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证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电子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
2.报名时间和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请先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完成新用户注册后,请于6月18日至7月1日期间(工作日),携带上述材料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202室进行现场审核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经查实后,不得参加考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取消考试成绩、撤销已取得的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个人照片应为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或者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295×413。交费完成后,个人信息、照片将无法进行修改。对个人信息错误、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影响证书发放的,自行承担后果。
报考人员应全面了解考试报名信息,请勿由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提交报名申请,并在报名成功后及时交纳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完成缴费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A4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予以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告等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九、咨询方式
1.信息采集实名注册及认证问题,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或拨打河南政务服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其他技术问题可拨打0371-65808070。
2.信息采集及审核业务问题,咨询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
单位 |
电话 |
单位 |
电话 |
平顶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
2627687 |
新华区财政局会计股 |
7666037 |
卫东区财政局会计股 |
3992748 |
湛河区财政局会计股 |
3997879 |
汝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
3321444 |
舞钢市财政局会计股 |
7063027 |
宝丰县财政局会计股 |
6515605 |
郏县财政局会计股 |
5152823 |
鲁山县财政局会计股 |
5032107 |
叶县财政局会计股 |
8055056 |
新城区财政局会计股 |
2667956 |
高新区财政局会计股 |
3978599 |
石龙区财政局会计股 |
2535165 |
3.网上报名缴费及电子发票等问题咨询电话:2627687。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周一到周五8:00-12:00,3:00-6:00。
平顶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