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联合执法利剑,推动新修订《会计法》贯彻实施 ——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国资委开展区直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加强财会监督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实施的重要抓手。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作用,近期,自治区财政厅首次联合自治区国资委对2家区直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聚焦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为保证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均精心选派业务骨干,共同组成检查队伍,发挥双方专长,实现优势互补,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检查要求、严格检查纪律。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会商讨论、沟通协作,解决难点疑点,精准有效推进联合检查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联合自治区国资委根据检查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判,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国资国企监管,维护市场财经秩序,推动国有企业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