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按照会计中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现就我省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年三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2023-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累计三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采取各市州定点现场审核方式(详见附件)。
三、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
四、审核资料
(一)学历或学位证书。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须提供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学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需人事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国外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二)居民身份证。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须提供从事会计工作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已丢失或尚未打印的成绩合格人员,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
(五)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严格把握报名条件,应审尽审每一位成绩合格人员,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改进服务方法,对现场审核报送资料确有困难的考生,可采取委托他人代办、资料邮寄、电话预约等方式,尽量方便考生。审核工作结束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审核报告(加盖财政局公章),省财政厅考试中心将对各市州已审核通过人员进行20%抽审。
(二)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通过后考试成绩有效,未审核通过的考试成绩无效;成绩合格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在审核工作结束三个月后查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领证通知,到所在市州(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附件:2024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甘肃考区)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点
甘肃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