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25年度全国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师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3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于2025年5月(初、高级)、9月(中级)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七)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九)报考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须在1月8日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按属地原则完成信息采集,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须在6月16日前按属地原则完成信息采集,否则影响考试报名。考试报名开始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可直接报名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日程安排
级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初级 |
5月17日至20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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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9月6日至8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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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20: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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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5月17日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至20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各师市财政局于9月30日前向兵团财政局报送考试工作总结。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24日12:00截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1月10日- 24日18:00截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内。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 7月2日12:00截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6月18日- 7月2日18:00截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内。
(二)报名流程
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选择“会计人员服务管理”栏目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第二步: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领取
2025年6月27日前下发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7月4日前下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10月31日前下发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公布。证书领取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管理平台(http://8.136.186.253/bas)”办理,领取中级资格证书须上传2024年度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转换后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八、报名相关要求
除相关报名条件外,报考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分,公需课不得少于30学分),继续教育请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btkjw.xjbt.gov.cn:88)”、“兵团会计”APP或公众号。
兵团财政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