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建设任务、科学测算标准、动态调整优化、加强标准应用为着力点,搭建支出标准工作“1”项总体方案、“2”项制度规程、“N”项具体措施的“1+2+N”制度规划体系,构建支出标准“九化”发展格局,自治区本级累计出台预算支出标准34项,制定财政内部试用标准4项,实现了规范预算文本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合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四大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 构建支出标准规范化、制度化、协同化建设总框架
健全制度体系。注重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长远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标准体系整体框架,为构建符合全区预算管理和改革需要的标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标准编制要求、程序、依据、各方职责等,规范标准建设、应用、修订等环节的管理,将建设要求固化到制度文件中,使标准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结合零基预算改革,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工作指南(试行)》,以“说明书”的形式讲清楚、说明白如何建设支出标准,解决了标准建设“怎么干”的问题。
强化部门协同。牢固树立财政部门服务意识,通过经常性沟通交流、培训宣传,让部门充分认识到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配合程度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成立自治区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同推进标准建设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压实责任,定期沟通总结,充分发挥部门专业领域优势,分工合作,凝聚合力,形成标准建设协同化发展格局。
聚焦业务需求 拓宽支出标准常态化、体系化、科学化研制新路径
明确建设任务。通过广泛调研,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4—2026年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三年期支出标准建设重点任务,聚焦预算部门业务需求,坚持急用先行,开展包括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等6项通用标准和档案数字化、部门工作保障经费等10项专用标准建设工作,推动部门内部标准建设,解决了标准建设“干什么”的问题。结合零基预算改革,常态化、体系化开展支出标准建设,为后续标准建设指明方向、提供经验。
科学测算标准。以科学化测算标准为目标,赋予标准合理性和权威性。结合财政部现有标准、行业或地区标准、部门特有标准及实际支出情况,按照项目—活动—子活动—分项支出等内容进行详细测算,做到测算过程有公式、计算方法有说明,实现标准和口径规范统一。同时按照保障正常履职并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测算确定资金实际需求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支出标准印发前,在内部试用,经过实践检验,既能满足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需求,又能合理节约财政资金,验证了标准的实用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落实习惯过紧日子 扩展支出标准动态化、模板化、节约化应用大格局
动态优化调整。在标准出台前,按照“边制定、边运用、边调整”原则,先行试用,经过检验和逐步调整完善后再正式印发执行。标准出台后,结合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变动等因素动态优化调整支出标准,已协同部门动态调整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人事考试考务费、部门基本业务装备配备等支出标准,同时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结果运用,将实际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修订支出标准的依据,实现标准动态化管理。
加强标准应用。通过设置统一的预算编制规范,推进项目预算方案模板化,变“填空题”为“选择题”,使项目活动清单化、支出内容选项化、经费支出标准化,降低预算编制、审核难度,同时增强部门间预算编制的可比性,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可信度、专业度,进一步规范预算文本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在编制预算期间,利用34项已出台标准和4项内部试用标准编制、审核预算,其中利用新制定的政务信息化建设、信息化运维支出标准审核项目预算,2024年节约财政资金9726万元,利用场馆运行经费支出标准审核预算,节约财政资金3700万元,使项目预算从“估算”变为“按标准科学测算”。
内蒙古财政预算支出标准的建设及应用,在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打破部门支出固化思维、有序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供重要支撑,为自治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任务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