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明白纸
1.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是什么时 间?
答: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6 月12日—7月2日,报名于7月2日12:00截止,缴费于7 月2日18:00截止。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 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时间将无法参加2025年度会计中级 资格考试。
2.从哪里登录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答:考生可登录以下任一网址进行报名:
(1)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考试报名;
(2)山东省财政厅官网——最下列滚动条“山东会计 管理”专题网页 (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 l)——山东会计之家——会计资格考试管理;
(3)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 山东会计之家——会计资格考试管理。
3.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山东省财 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 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4〕 76号)中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 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 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 技术中级资格。
4.报名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会计人员参加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要登录全国会计 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 进行信息采集,并按要求完成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 在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已采集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务必保证信息采集中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5.考试报名地如何选择?
答:会计人员考试报名地应与信息采集所属地一致,信 息采集地在青岛市的考生报名时从“山东省青岛市”报名口 进入,信息采集地在其他市的考生从“山东省(除青岛市外)” 报名口进入。所有考生考试时均在报名地参加考试,考点由 各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确定,系统自动 分配考点、考场、座号,不能人为调整。
考试通过后,证书将发至考生报名所选的区、县级会计 考试管理机构。届时,考生根据各市发布的领证通知选择证 书邮寄或现场领取,具体可咨询区、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6.考生报名地区的咨询电话在哪里可以看到?
答:通过“山东省财政厅官网——最下列滚动条‘山东 会计管理’专题网页”或“山东会计信息网”主页进入“山 东会计之家”,在网页右侧可点击查看各市(区、县)会计 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电话:4000301185。
7.报考后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考试报名零跑腿,不需要到现场审核。
8.哪些人员可以免试《财务管理》,如何申请?
答:根据《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的要求,“获 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 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 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5年5月12日 至6月25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 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 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 次申请。
9.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还能再改吗?
答:缴费成功后,所有报名信息均无法再修改,请考生 确认无误后再缴费。
10.报名完成要打印报名信息表吗?
答:无需打印报名信息表。
11.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需要的工作年限如何判断?
答:会计工作年限自取得第一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之日 算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以考生在考试前 取得的最高学历为准,同时参照继续教育记录。工作后取得 非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工作 后取得学历时间为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 计工作时间。
12.去年在外省(市)已考过部分中级会计科目,今年 在山东报名,之前的成绩还有效吗?
答: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会自动合并。
13.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系统显示的学历信 息同目前实际情况不符,如何修改?
答:考生可以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 计人员信息采集中对学历信息进行变更,上传符合实际和报 名要求的学历证书即可。
14.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有何区别?
答: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 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 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 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第二学士学位” 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 发放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 学本科后教育。
“双学位”一般是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调动学生 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在 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 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 单独发放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仍为大学本科。 因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 二学士学位报考。
15.信息采集由哪里审核,如何咨询?
答: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选择的所属地财政部门审核; “山东会计信息网”主页进入“山东会计之家”,在网页右 侧可点击查看各市(区、县)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拨打 相应市(区、县)咨询电话即可。
16.审核通过之后信息有变动,需要修改怎么操作?
答: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人员信息采 集——信息变更,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即可。
17.信息采集属地如何调转?
答: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人员属地关 系调转,选择新的属地并提交审核即可。
18.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的信息采集有截止时间吗?
答: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的信息采集长期开 放,不采集信息会影响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职称评审、继续 教育、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会计人员应尽早采集,并确保 上传信息真实准确。
19.信息采集时提供虚假材料对考试有何影响?
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 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 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0.2025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对继续教育年限有何要求?
答: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 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且为近年来连续记录。2025年度继续 教育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当年的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例:以大学专科学历报名,需完成2021—2024年度专 业科目继续教育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服务平台 中有合格记录;以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报名,需完成 2022—2024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并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 服务管理服务平台中有合格记录。
21.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还可以补学吗?
答:补学由各市(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自行组 织,可咨询所在市(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22.报名缴费成功后如何开具发票?
答: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将由系统统一开具“山东省 通用收费票据(电子)”,并发送至您报名时注册使用的邮 箱内,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