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为做好厦门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符合会考〔2024〕3号文件中所规定的中级资格报考条件,且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方式
1.申请免试者应于2025年5月12日至6月25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
2.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三、审核方式
1.申请免试者提交申请后,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人工在线核查。申请免试者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重新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查看核查结果。核查不通过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重新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材料。
2.选择厦门考区、符合免试条件且一直无法通过在线人工核查的免试申请者(一般情况都能通过在线人工核查完成审核,请注意查看人工留言信息,按提示办理),请于2025年6月22日、6月23日、6月24日(8:30-11:30,15:00-17:30)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进行现场审核:
(1)居民身份证明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及外籍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四、厦门考区咨询电话:0592-5156229
厦门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