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解答
根据《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会考〔2025〕1号),上海考区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前审制”,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线上进行,中级资格采用“先采集后报名”方式,即先完成全国平台信息采集后再进行报名。
友情提醒: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考试报名前确认在全国平台已完成(或完善)信息采集,且所在会计管理部门为上海市,同时确认本人在全国平台的继续教育记录完整。
为方便报考人员准确理解考试报名政策,顺利报考,现将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1. 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上海考区自2025年6月19日10:00开始,至7月2日12:00截止。
考试报名及缴费通过全国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7月2日12:00截止报名,7月2日18:00截止缴费。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先查看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然后再按要求操作。为及时获取上海考区相关考试信息,建议报考人员关注“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
2. 问:考试属地化管理有何要求?
答:根据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在本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在全国平台已完成信息采集,且所在会计管理部门为“上海市”,而且还必须同时符合其他报名条件。
3. 问:什么是报名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即由报考人员承诺完全符合文件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
上海考区办公室将采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验。
4. 问:报考人员因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报考人员应如实选择对应报名条件并填写报名信息。对于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5.问: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 :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rsj.sh.gov.cn/spts.shtml)“政务公开—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和判定。对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6.问:上海考区报考会计资格考试需要现场审核吗?提交审核后,何时可以知道审核结果?
答:(1)2025年度上海考区报考会计资格考试“线上报名线上审核”,无需现场审核。
中级资格实行“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全国平台自动比对报名条件+人工审核继续教育情况”,即报考人员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选择报名条件后,全国平台调用报考人员已采集的信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中级报名条件(包括学历、会计工作年限和职称),同时进行人工审核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继续教育情况。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择报名条件、或变更采集信息、或完善继续教育记录后,在上海考区报名期间再次进行报名,或退出结束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材料后,一般在1个工作日后,可重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询审核结果。由于报考资格审核及审核结果反馈需要后台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预留提交报考资格审核和查看审验结果的时间。
友情提醒:由于本市报考期间,审核量大,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报考人员在6月30日12:00前完成采集并提交审核通过,在7月1日24:00前提交报名审核。
7.问:考试报名前需要在全国平台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需在全国平台完成“新用户注册”、“会计人员登录”、“实名认证”三项准备工作。
(1)新用户注册。进入全国平台,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入到注册操作页面。按要求填写本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及手机号后,点击免费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册操作。注册成功后,注册信息无法修改。请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并认真核对。(对于去年已报名没有通过考试的报考人员,今年报考时无需要重新注册。)
(2)会计人员登录。注册成功后,在全国平台首页用户入口选择“会计人员登录”按钮,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证件号码或手机号、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3)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在报名前必须进行实名认证。可以直接点击“开始进行实名认证”按钮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使用本人账号支付宝扫码即可完成实名认证。如无法使用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可以选择线上实名认证,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选择本市所属行政区划。
选择线上实名认证时,内地居民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上传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上传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
选择本市所属行政区划,原则上本市有工作单位的,选择本市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地同级财政部门;没有工作单位的,选择本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同级财政部门。
8.问:报考中级资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会考〔2025〕1号),报名参加上海考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且所在会计管理部门为上海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6)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7)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8)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9)具备博士学位。
(10)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9.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时是否考虑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答: 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有关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会计中级资格时,全国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报考人员会计相关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的最低要求(其中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要求和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及次数要求需同时满足),供考生参考:
学历 |
最晚首次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要求 |
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及次数最低要求 |
大专 |
2020年12月31日前 (即2025-首次从事会计工作年份≥5) |
首次从事会计工作年份的下一年度至2025年度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记录中至少完成4个年度 |
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 |
2021年12月31日前 (即2025-首次从事会计工作年份≥4) |
首次从事会计工作年份的下一年度至2025年度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中至少完成3个年度 |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2023年12月31日前 (即2025-首次从事会计工作年份≥2) |
首次从事会计工作年份的下一年度至2025年度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中至少完成1个年度 |
硕士学位 |
2024年12月31日前 (即2025-首次从事会计工作年份≥1) |
首次从事会计工作年份的下一年度至2025年度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中至少完成0个年度 |
博士学位 |
无会计工作年限和继续教育年限要求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无会计工作年限和继续教育年限要求。
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友情提醒:报考人员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可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块查看已完成的会计继续教育记录。若未显示已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则可通过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补充登记。
10.问:报名参加资格考试为什么要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已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信息,是否还需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答:(1)全国平台信息是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最主要的数据来源和依据。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法审核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因而无法完成报名。
(2)会计人员信息原先是由各省自建系统(以下简称省级平台)进行采集管理和存储,各省级平台各不相同。为了切实提高会计人员服务管理效能,全国平台统一了信息采集要求。全国平台接收了各省级平台原有数据,经整理,可显示部分数据。因此,已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信息的报考人员,仍需登录全国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信息采集。
(3)如果报考人员已在外省省级平台采集过信息,但目前在本市工作的,登录全国平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本市属地财政部门审核,即可将人员信息转入本市,并在本市报考。
11.问:如何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或补充采集?
答:新用户在全国平台完成“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的准备工作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可进入到信息采集页面。(如何完成全国平台“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等准备工作,详见问题7)
中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流程如图。
中级资格报考人员采集时,采集范围选择“(一)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并在工作经历中勾选有会计工作经历。具体操作可查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操作指引(中级)》(附件)。
12.问:完成全国平台信息采集是否有时限要求?
答: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或补充采集是一项常规业务,无特定时限要求,根据所办理的会计业务要求提前完成采集即可。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否则将无法报名。由于信息采集工作量较大,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2025年6月30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并提交审核,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13.问:中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中级资格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交本人证件照片、教育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在本市暂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本市户籍或居住地证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还需提交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具体材料可查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操作指引(中级)》(附件)。上传的材料电子件以原件扫描(复印件电子扫描无效),支持jpg、png格式,大于20KB且不超过500KB,如涉及多张证明需合并为一个图片。
14.问:2024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2025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上述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将会计人员信息调入上海市,经数据比对审验符合本考区2025年度报考资格的,方可在上海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人员2025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15.问: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其与双学位有何不同?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年限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双学位”有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等学位授予形式,一般是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仍为大学本科。因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16.问: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今年的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最晚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毕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全日制学历 |
报考中级资格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时间要求 |
大专 |
2020年12月31日前 |
本科或学士学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2023年12月31日前 |
硕士学位 |
2024年12月31日前 |
博士学位 |
2025年6月12日前 |
由于全日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故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符合相应级别年限要求的,不能报考今年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时学历为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前已从事会计工作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但其以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在校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17.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或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如何申请免试《财务管理》?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的规定,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或会计博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会计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考《财务管理》科目。相关报考要求和程序如下:
(1)免考条件: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取得会计学专业学术学位或取得境外会计专业学位的报考人员不符合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条件。
(2)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专业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申请流程:具有会计专业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6月25日前在全国平台在线提交免试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18.问:本市财政部门是否认可其他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
答: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报考人员在其他省市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可通过全国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进行补充登记。也可在全国平台选择原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他省市完成信息采集,并确认已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齐全后,再调入上海市。
19.问:如何报考中级资格?中级资格报考流程如何?
答:上海考区中级资格报考采用“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全国平台自动比对报名条件+人工审核继续教育情况”的方式。具体报考流程如图:
报考人员在全国平台登陆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到考试报名页面,或者通过“服务大厅—考试服务”进入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查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操作指引(中级)》(附件)。
20.问: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何要求?外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有何要求?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财政部《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1号)的规定,符合报名条件,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在本市合法工作和居留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具备上海考区报名条件的,可在本市报名并在本市参加考试。
21.问:驻沪部队现役军人能否在上海考区报考?
答:驻沪部队现役军人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不得使用军官证报名。报名信息中的“工作单位”栏中填写现服役驻沪单位,否则将视为一般报考人员。相关报考要求和程序如下:
(1)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报考流程:符合报名条件的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在全国平台登陆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到考试报名页面,或者通过“服务大厅—考试服务”进入网上报名。(报考详见问题19)
22.问:如何输入姓名中的冷僻字?
答:报考人员姓名中的冷僻字无法输入的,进入报名系统后,应在姓名中的冷僻字位置,在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两个“_”(下划线)代替,并于报名完成后由本人通过“人事考试业务受理系统”在线提交“人事考试报名信息修改申请”(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搜索【人事考试业务受理】,进入该应用服务事项,选择【人事考试报名信息修改申请】,暂不支持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详见《人事考试业务受理系统使用操作指南》(https://rsj.sh.gov.cn/tzxsl_17836/20240717/t0035_1426052.html)。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后,报考人员可联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咨询电话:96999001)进行确认。未勘误登记的,将无法参加考试。
23.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均不办理退费。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系统中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境内居民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港澳居民使用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考;台湾居民使用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外籍人员使用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报考。
(5)同一报考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同一等级只能报考一个批次的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必须一致。
(6)报名系统支持WINDOWS 7及以上操作系统。报名时建议使用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等非IE内核的主流浏览器访问系统,并按要求进行设置。如使用除上述浏览器以外的其他浏览器或未按要求设置浏览器,可能会出现无法进入报名系统、无法支付、无法上传照片等异常情况。浏览器的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报名流程。
(7)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均需在全国平台完成“新用户注册”、“会计人员登录”、“实名认证”三项准备工作。对于去年已报名没有通过考试的报考人员,今年报考时无需要重新注册。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使用2024年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注册报名,否则两个年度的成绩无法合并。
(8)报考人员注册成功,请务必牢记报名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在报名期间登录系统修改、查询信息使用。如果遗忘用户名或登录密码,可在登录界面下方点击“忘记用户名”或“忘记密码”按钮,按要求输入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即可找回。其中,“忘记用户名”需要填写证件号码和姓名;“忘记密码”还需要填写注册时的联系电话和重置密码安全问题及答案。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查看“操作说明”和使用登录界面“咨询答疑”功能了解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
(9)报名期限内,报考人员可在完成缴费前自行修改部分信息。如若报考地确选择错误,在报名缴费成功前,可以点击报名信息页面“重新报名”按钮,删除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考试、选择省份、选择报名条件、并且重新填写报考信息。请慎重点击“重新报名”按钮。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无法修改。
(10)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缴清费用后,方为报名成功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未在7月2日18:00前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
24.问:如何理解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
答: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是指报考人员自行选择的参加考试的行政区(例如,黄浦区、徐汇区等)。原则上,报考人员均安排在所选行政区的相关考点参加考试。如果报名人数超过相应行政区的机位限额,市考办将视考试资源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安排至本市其他行政区参加考试。
具体的考点考场、考试日期、时间和场次,均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请以准考证为准。
25.问: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是什么?
答:(1)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是审核处理报名照片的工具,只有审核通过的电子照片才能在注册时正常上传。上传的电子照片将在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设置和进行操作。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报考人员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如照片符合要求,将自动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点击“保存照片文件”按钮,保存审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通过审核后再上传照片文件,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电脑中安装有以前年度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的,应先卸载。重新下载安装新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后,方可正常使用。
(3)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放大后使用。
(4)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或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6.问:报名费与考务费是多少?如何支付?如何取得缴费票据?
答:(1)经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报名费、考务费均通过全国平台一次性在线支付。考生可选择网银、微信或支付宝任一支付方式进行在线支付。
考试缴费在7月2日18:00截止。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请特别注意:如页面未立即显示“成功支付”,请先前往所选择的支付方式中查看是否已经扣款。如已扣款成功,说明已经支付,请耐心等待系统状态更新,不要重复缴费。确因网络等原因重复缴费的,待报名结束系统核对确认后,将退回重复缴费部分。具体到账时间视不同支付方式而定。
(2)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直接按提示点击“网上缴费”查看订单的缴费状态,并点击“获取票据”开具并下载打印“上海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也可在缴费期间再次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取票据。
报名结束后,票据打印功能同时关闭。如需票据,可在“随申办市民云”中的“我的票据”中尝试保存票据图片,或登录“一网通办”PC端(www.shanghai.gov.cn),进入我的主页-我的支付-财政电子票据下载PDF文件打印。
27.问:报名结束后如何查询会计资格考试已报考的科目或报名状态?
答: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关闭,考生将无法登录。如需查询报考科目或查询报名状态,可在全国平台中查询。
28.问:如何订购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
答: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财政部网站及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报考人员报名时,也可根据提示,自愿订购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该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作为指导报考人员复习备考之用,不作为考试指定用书)。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操作提示自愿订购。书款支付、教材配送等与订购考试大纲或考试辅导教材有关的事宜,请直接与相关出版社联系。考生购书后可关注出版社相关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取辅导用书的物流信息。
29.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9月1日10:00至9月3日24:00期间,登录全国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无法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牢记准考证号,以便查询成绩时使用。
30.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须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
31.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如何申请成绩复核?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考务工作日程安排,2025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平台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初级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上海市财政局”官网或“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进行复核。
成绩复核完毕后,全国平台开放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查询期为30日,逾期无法查询。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对正常参加考试但成绩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等异常情况的考生,可联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咨询电话:9699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