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发布财办债〔2026〕213号文件,公布2026年第四季度国债发行有关安排。
本次安排覆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金融机构注资特别国债、关键期限国债、超长期一般国债、短期国债和储蓄国债。通知发送至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储蓄国债承销团及相关登记结算、交易机构。
财政部在通知中明确,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国债发行文件为准。因此,附件所列日期和品种属于季度计划安排,具体发行规模、招标时间、票面利率和上市安排等,应以每期正式发行通知为准。
相关机构可据此统筹第四季度业务安排,普通投资者如关注储蓄国债或记账式国债,应继续核对财政部及承销机构后续发布的具体信息。本文仅作政策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
官方来源:财政部债务管理司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