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是否纳税调整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20
  咨询描述:我单位一家新开业企业,想咨询一下单位开办费。按照财务规定,可以在开始生产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不知在计算所得税时,是否需要调整?是一次计入还是分期摊销?

  解答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所以就您描述的请况,应该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