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是多少?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9-04-17 15:31
  问:我想代开货运发票请问企业所得税的预征率2008年以后按多少来预征?

  答:国税函[2008]819号文件规定: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2.5%预征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一)项中“按开票金额3.3%预征所得税”同时废止。

  吉地税函[2008]134号文件规定:现将国税函〔2008〕819号转发给你们。由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政策调整文件时间滞后,由此导致各地地税机关以前及以后月份向纳税人多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应通过税收会计“误收退税”科目及时为纳税人办理退税。

  提示:该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但文件下发的较晚,对已按3.3%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