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学员"知识主播的偷税真相 ——揭秘"网上售课"主播王仲焘偷税案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推送的线索,依法查处"网上售课"主播王仲焘偷税案件。经查,2020 至 2023 年,王仲在网络平台销售知识付费型创业课程,通过转换收入性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19.61 万元。
2025 年 11 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31.6 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一、知识付费销量可观 个税申报却长期异常
公开信息显示,王仲焘在网络平台粉丝量近百万,直播和视频内容多为售卖商业 IP 孵化、流量视频制作等知识付费型创业课程,且销量较为可观。但税务部门通过初步核查发现,其纳税申报较少,与其经营规模存在明显不符。
二、"转换性质""私户收款" 企图隐匿收入
经查,王仲焘于 2020 年在上海成立了个人独资企业,并将其销售课程取得的收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但检查组发现该企业并无房屋租金、水电费等支出记录,明显与正常企业的经营状况不符。
检查人员依法约谈了王仲,其承认上述收入实为其个人销售课程取得的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本应合并计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却违规转换收入性质申报,以此少缴税款。
三、铁证确凿揭露违法事实 偷逃税款终被查处
| 违法手段 | 具体行为 | 少缴税款 |
|---|---|---|
| 转换收入性质 | 将劳务报酬转为生产经营所得 | 119.61 万元 |
| 私户收款隐匿收入 | 通过私人账户收取直播打赏等收入 | |
| 虚假纳税申报 | 未依法计入年度综合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警示: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应依法纳税,切勿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