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2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6-05-26 09:28

财办债〔2026〕97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第一次续发行202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券要素

  • 品种:本次续发行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 发行数量:本次续发行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9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 票面利率:本次续发行国债票面利率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为1.72%。
  • 本息兑付日期: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自2026年5月15日开始计息,按半年付息,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支付利息,2036年5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竞争性招标安排

  • 招标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10:35至11:35。
  • 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 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
  • 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9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0个、40个和4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及发行手续费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6年5月26日前(含5月26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6110-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本次续发行国债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06%。

四、分销及上市日期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6年5月26日进行分销,5月28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除上述规定外,本次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财库〔2022〕4号)执行。

附件:
1.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
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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