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度报告须知
目前,营业执照已取消传统“年检”,取而代之的是“年度报告公示”(简称年报)。凡是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均需按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
1. 申报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例如,2025年度的年报工作,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填报并公示。
2. 申报方式(推荐线上办理)

- 电脑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进入申报页面。
- 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使用各地政务服务APP(如北京“京通”、山东“爱山东”等)搜索“年报”入口进行申报。
3. 申报步骤
进入填报系统后,选择“年度报告填写”,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资产状况、社保参保情况等内容。请注意:填报完成后,务必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否则申报无效。
说明:因政策具有时效性,以上会计实操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政策调整,请以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