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已调整为每月3000元。纳税人应根据家庭情况,准确掌握以下申报规则:

一、具体扣除标准
- 独生子女:按3000元/月的标准定额扣除。
-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3000元/月的额度,每人分摊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月。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二、适用条件
被赡养人须年满60周岁,包括以下人员:
- 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 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说明:因财税政策具有时效性,以上内容供参考,具体申报请以税务机关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