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纠偏:加计抵减针对的是增值税
在财税实务中,部分财务人员易将“加计抵减”与所得税优惠混淆。明确说明: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对象为进项税额,而非企业所得税。该政策主要聚焦于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以及先进制造业三大核心领域的特定企业。
政策执行要点
| 适用范围 | 加计抵减比例 |
|---|---|
|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 | 15%、5%(按具体文件规定执行) |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加计抵减额,并直接用于抵减应纳增值税额。若当期抵减后仍有余额,该余额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抵减,不会作废。

温馨提示:财税政策具有时效性,本文内容仅供业务参考。如遇政策变动或具体实操问题,请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