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
在租赁期开始日,企业应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会计分录方向 | 会计科目 |
|---|---|
| 借 |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 |
| 借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
| 贷 |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未来应付租金总额) |
| 贷 | 预付账款(已支付的租金,扣除租赁激励) |
| 贷 |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
| 贷 | 预计负债(拆卸/复原成本现值) |
计算公式:
1. 使用权资产成本 = 租赁付款额现值 + 初始直接费用 + 复原义务现值 - 租赁激励
2.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租赁付款额总额 - 租赁付款额现值
二、后续计量
1. 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资本化科目)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说明:每期按租赁负债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增加负债账面价值。
2. 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说明:支付租金减少租赁负债账面金额。

三、使用权资产后续调整
1. 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注意:使用权资产减值后不得转回。
2. 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情形1:租金变动导致负债增加
借:使用权资产(按变动后现值增加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租金增加额)
情形2: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调减至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营业成本/制造费用等(剩余需调减金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四、租赁期结束
借: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贷:使用权资产
说明:使用权资产折旧完毕后,账面价值归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