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关于核查对外支付费用情况的通知
各外资企业:
为核实企业在2017和2018年度中对外支付大额费用情况,请本通知附件列名企业于2019年7月31日前到我局国际税收管理科报送相关资料。
报送资料应包括:
一、2017和2018年度对外支付费用情况说明;
二、对应对外支付费用合同、协议;
三、大额对外支付统计表(表中含填报示例);
四、同期资料电子版(达到报送要求的企业)。
五、其他证明资料。
相关业务咨询请联系程振宇,联系电话84906437。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