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告
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19-4-1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要求,从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lhnb.gov.cn/),填报2018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履行填报义务。
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我市联合年报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见各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天津外资指引”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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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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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