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申报缴纳2019社保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09-3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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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申报缴纳2019社保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为做好2019社会保险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工作,现将调整后的我市2019社保年度各险种缴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014元/月,下限调整为292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我市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2458元/月,下限调整为3776元/月。

  三、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882元/月,下限调整为1410元/月;

  四、工伤保险:根据实际工资按费率计缴。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014元/月,下限调整为3803元/月。

  六、执行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它各险种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本社保年度内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对于现有缴费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的缴费单位,请在申报7月份社保费前,依法据实调整申报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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