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 冀财税[2019]25号 2019-05-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省属社会组织 1、河北省德仁慈善基金会 2、河北省普进公益慈善基金会 3、河北省佐助公益基金会 4、河北省若水助学基金会 5、河北省树磊扶贫基金会 6、河北省满天星公益基金会 7、河北省合益荣慈善基金会 8、河北衡水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河北省蒲公英公益慈善基金会 10、承德市圆梦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1、河北省隆基泰和慈善基金会 二、市、县属社会组织 1、沧州市新华区大运河爱心志愿协会 2、宁晋县慈善总会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 2019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