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逾期申报“首违不罚”线上办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4-1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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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兰舍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彦茹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系统显示该公司于3月征期存在逾期申报违法行为,并提示“满足‘首违不罚’条件,是否申请免于处罚”,陈彦茹点击“确定”后,系统显示“此次逾期申报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按照电子税务局的流程提示,十分钟就完成了违法行为处理和补充申报。”陈彦茹说,逾期申报“首违不罚”线上办理功能的开通,让她不用再跑税务部门处理,节约了许多时间,很方便。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的要求,今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新版纳税人逾期申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并明确每年重庆地区纳税人的首次逾期申报违法行为都可“首违不罚”,同时开通逾期申报“首违不罚”线上办理功能。

“在线上功能推出前,逾期申报‘首违不罚’需要到线下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办理,占用市场主体和税务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重庆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表示,线上办理功能开通后,纳税人逾期申报“首违不罚”流程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足不出户办结。

不仅流程更便捷,新处罚标准还降低了逾期申报违法行政处罚的标准,推出逾期申报“首违不罚”跨年清零新举措。

新处罚标准明确,逾期申报首次违法免予罚款,责令限改,且每年度清零,重新计算;同一年度内再逾期申报违法,公民个人处罚金额标准统一为50元,法人组织处罚金额为每次100元且累计不超过500元。

数据显示,2019年,重庆地区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简易处罚12.4万次,其中逾期申报简易处罚10.8万次,占86.7%,适用“首违不罚”不予行政处罚的逾期申报违法行为1.4万次。2020年,税务部门推出容缺办理、延期申报等支持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举措,重庆地区全年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占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简易处罚的比例下降到73.5%。今年以来,纳税人线上自主办理逾期申报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85户(次),单次处罚办理时间降低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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