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减税降费各项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本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2年将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确保实现我市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为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打好基础,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减税降费各项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税〔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要深刻领会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大意义,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提前做好研究谋划,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跟踪评估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要积极会同同级税务部门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问效,主动拓宽渠道了解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变化情况。要结合近期省厅将布置的减税降费调研,按照行业划分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调研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疏通政策落实的堵点。
三、严肃考核通报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要挺纪在前,加大对减税降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通报力度。将减税降费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对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工作目标考核,同时市效能办已将对疫情期间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方面的惠企政策梳理列入一季度“开门红”工作任务清单,要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乱收费行为,如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将严厉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莆田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