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关于受理2021年度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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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 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厦委办[2013]10号)、《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附件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工作指南》(附件2)要求,现就受理2021年度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根据《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明确的“谁受理谁服务”原则,被认定为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而获得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可通过原渠道申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在厦购(租)房及装修、购置家具家电、购车、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等。
二、申报对象
被认定为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而获得金鹭英才卡的持卡人。
三、申报材料
金鹭英才卡持卡人可申报连续3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本次可申报上一年度或前2-3年度奖励。申报时提交:
1.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税奖励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3134707381@qq.com邮箱。
2.上一年度或前连续2-3年度个人收入证明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3.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金鹭英才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5.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在职证明、业绩说明,以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拨付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补贴资金的函
四、申报受理
1、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联系人:张小敏
联系地址:湖里区象屿路93号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楼7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2-5626720
五、其它事项
(一)就高不重复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规定,以上奖励视同市政府奖金,专业人才如若申报了其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则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二)每年视情抽查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履职和用人单位资金拨付情况。发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奖励资金的,暂停用人单位一年的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附件:
1.《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
2.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紧缺人才(金鹭英才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工作指南
4.真实性声明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