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六稳”“六保”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岩商务综财〔2022〕15号 2022-07-05
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龙政办规〔2022〕5号)精神,现将组织申报“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提级增效”、“鼓励生活必需品零售企业扩大网络销售”等相关纾困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范围
(一)资格
依法在龙岩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单位),且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近三年无偷漏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并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相关数据资料。
(二)申报期间
公司(单位)在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的经营业务。
二、资金支持内容及标准
1.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提级增效。对纳入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管理的家政(月子中心)、住宿、餐饮、沐足、美发美容、烘焙饮品、洗涤洗染、家电维修等传统生活服务业企业,受疫情影响期间,鼓励采用“互联网+”发展模式,2022年上半年实现网络销售营业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补助。
2.鼓励生活必需品零售企业扩大网络销售。对纳入限上商贸企业管理的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2022年上半年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网络销售生活必需品,销售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1)、A4版面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
2.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等;
3.资金申报表(附件2);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和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和失信行为的声明(附件3);
5.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名称、网址、经营范围、交易额后台截图,网上支付工具提供的交易额证明材料;
6.申报期间的网上营业额报表及具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7.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8.限额以上企业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及龙岩高新区商务局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龙政办规〔2022〕5号)第16、17条条款及惠企政策进窗口相关规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行政服务窗口(惠企窗口)提交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及排重工作审核。
(二)各县(市、区)及龙岩高新区商务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后,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2022年7月25日前一式二份统一报送市商务局,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市商务局根据《龙岩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无误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按规定程序下达奖励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政策措施所需资金按照市级财政与新罗区、龙岩高新区受益财政各50%的比例,市级财政与其他县(市、区)按2:8的比例承担。
2.本政策措施与中央、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申报企业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网址: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名单和存在涉黑涉恶现象,一经核实,依法取消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4.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项目申报联系人:
龙岩市商务局:
黄莉 3383960 (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提级增效)
王寿良 3383015 (鼓励生活必需品零售企业扩大网络销售)
龙岩市财政局:曹杰 2329202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六稳”“六保”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2022年上半年“六稳”“六保”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
3.关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关于不存在涉黑涉恶现象和失信行为的声明
4.生活必需品范围界定
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