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的批复
内政字[2024]3号 2024-1-11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你市 《关于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减免2022年下半年房产税的请示》(呼和政发〔2023〕1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呼和浩特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894.254038万元、呼和浩特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284.571451万元、内蒙古金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房产税176.679863万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所列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