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报送的提示
浙江税务 2025年05月15日
一、报送对象
居民企业或其通过境内合伙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10%(含)以上的,应当在办理该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二、报送时限
符合条件的信息报告人应当在2025年5月31日前报送2024年度《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三、申报操作流程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入方式有两种。
方式一
首页“我的待办”—“本期应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
方式二
首页搜索框搜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点击“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第二步
进入 2024 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并核对完基础信息表相关数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表单选择页面,在最底部勾选“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进入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点击左边导航栏“报表列表”,选择“《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点击页面右方“增行”进入信息表。
第四步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实际情况填写“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带“* ”号为必填项),点击“确定”。
第五步
确定后可以继续新增表单、修改或删除已保存表单。
第六步
待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其他相关表单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