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263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5-05-23 07: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修正)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263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管理的建议》(第20252635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市税务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1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民政局、市税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情况
 
  202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对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符合的条件、确认程序以及有效期限、取消情形等作出了明确、统一的规定。2021年,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及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和名单发布工作进行了明确。
 
  我市严格按照27号公告及上级规定,由市民政局结合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情况(含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在总收入和净资产的占比情况)和日常监督管理、等级评估等情况,对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进行核实,并整理初步意见,提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建议名单,我市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对照27号公告相关规定,联合确认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发布公告。社会组织如存在违反27号公告要求的信息报送规定、组织财务指标不达标、丧失免税资格6个月后未能重新获取、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不达标等情形,则不予纳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建议名单。
 
  综上,我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认定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提案中反馈天河区慈善会有关情况,经核查,原天河区慈善会于2021年5月获得2020年-2022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022年底我市在认定到期续期名单时,天河区慈善会因等级评估到期,故未在2022年底获得续期认定,后其于2023年8月重新获得3A级以上等级评估,我市于2023年底认定天河区慈善会获得2023年-2025年税前扣除资格。截至2024年12月,我市已认定239户次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依法支持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
 
  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查询方式
 
  按照上级规定,我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每认定一批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即同步在官方网站发布资格名单公告,以方便纳税人和社会组织查询。除在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名单外,市民政局积极利用民政部组织开发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网站定期更新慈善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信息。
 
  结合代表建议,为进一步便利慈善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查询和检索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我局、市税务局已于3月28日在官方网站汇总公布2021年以来我市认定的(即按照27号公告规定认定)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和确认文件,后续将结合认定工作定期更新公布汇总名单,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对名单查询和检索的便利性。
 
  三、政策宣传开展情况
 
  为更好帮助社会组织熟悉掌握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政策要求,我市积极采取多层次、广覆盖、常态化的政策宣讲方式。一是在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时坚持“一案一宣、逢案必宣”,对拟申请设立基金会或主要开展公益慈善服务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发起人,主动做好慈善组织法律宣传和政策宣讲,确保新成立社会组织申请人对慈善组织及其配套管理制度、含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政策在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二是定期举行新成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分类培训班,组织财务专家、业务骨干为社会组织讲解社会组织财税相关政策,对社会组织关注的重点内容进行细化指导。同步结合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等级评估等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着重提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条件,以提高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政策在社会组织领域的知悉广度及深度。三是积极探索接地气、有温度、更亲民的宣传方式,指导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制作宣传推文、讲解小视频,通过情景再现、人物对话、语音解说、动画等方式“翻译”政策原文,让社会组织“秒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政策要求。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指引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助力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依法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四、关于“一站式”办理有关意见建议
 
  根据27号公告,对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是由财政、税务、民政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我市严格对照27号公告要求,基于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情况和日常监督管理、评估情况,无需社会组织就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另行提出申请或准备材料,极大地简化了工作流程、减轻了社会组织负担。同时,因慈善机构资格、免税资格及税前扣除资格三项认定管理权限在不同的国家部委,且分别由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受理,审核流程也各具差异,故暂无法实现一站式办理,我市将积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探索建立一站式办理渠道的可行性。
 
  感谢您及各位代表对我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财政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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